【財華社訊】PALADIN(00495.HK)公佈,公司於首份過往公佈中披露,上市科已決定公司未能維持上市規則第13.24條所規定的足夠營運水平及足夠價值的資產,以及公司股份應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暫停買賣。
公司亦披露,上市科已表示除非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2B章所賦予的權利申請覆核有關決定,否則上市科將於2024年11月27日暫停公司股份買賣。
根據上市規則第2B章,公司有權要求將上市科的決定提交上市委員會覆核,而覆核要求必須於2024年11月15日起計七個營業日內送達上市委員會秘書。公司於首份過往公佈中表示其擬申請進行該覆核。
經進一步考慮該事項後,公司董事會決定公司將不會行使其權利將上市科的決定提交上市委員會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