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弗吉尼亞州的美國地方法院法官Leonie Brinkema發佈了一項115頁的裁決,發現Google違反了反托拉斯法律,以建立對在線廣告領域的公司持有,從而使公司可以收取更高的價格並保持更大的廣告銷售。
法官發現,這家技術公司在兩個中央市場中“故意獲得並維持壟斷權”:發佈者廣告服務器和廣告交易所。
發佈者廣告服務器是重要的工具,使網站能夠管理和出售其廣告空間。反過來,廣告交易所是將買家(廣告商)連接到網站的市場。 Brinkema將這些技術描述爲互聯網的“命脈”,對在線內容的財務可行性至關重要。
該裁定得出的結論是, Google將出版商捕獲在其產品中,防止競爭並實施不平等的條款。這傷害了其他依靠免費開放互聯網的公司,出版商和消費者。
該公司的排他性做法並不簡單地阻止競爭對手能夠競爭。 Brinkema在一份聲明中說,它們對其出版商客戶造成了廣泛的危害,公平競爭的扭曲以及依賴於跨開放網絡訪問信息的消費者受到負面影響。
但是,法官還裁定,政府未能證明Google在廣告商廣告網絡中壟斷了壟斷,這對Google來說是一個很小但重大的勝利。
現在,法院已經確定Google違反了法律,下一步將是弄清楚如何解決該法律。美國司法部(DOJ)正在尋求tron行動,概述了可能希望該公司出售其廣告業務的潛在剝離。
司法部敦促Google分解其Google Ad Manager,該管理員將廣告服務器和交換服務結合在一起。銷售後,較小的玩家將更好地與較大的公司競爭。這些細節將在以後的試驗中解決,但尚未設置。
在此之前,這家科技公司一直受到美國和歐洲監管機構的審查。
這不是Google的第一次大型反托拉斯失敗。在幾天前的一項裁定中,該公司裁定該公司違反了法律,該法院在網上搜索中犯了非法壟斷,這加劇了人們對tronGER對大型科技公司的行動的呼籲。
行業專家表示,該裁決可能會在其他科技巨頭(例如亞馬遜,元和蘋果)中產生 ripple 。 Running Point Capital的首席投資官Michael Ashley Schulman表示,該決定代表了技術法規的“主要拐點”。
根據Google副監管事務的副dent Lee-Anne Mulholland的說法,該科技公司將對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 Mulholland表示,該公司贏得了50%的案件,並將對其他50%提出上訴。她補充說,出版商有很多選擇,並且Google的廣告工具很容易,負擔得起且有效。
專家說,無論法院的裁決如何,Google的短期財務後果將是最小的。它的主要獲利驅動力搜索廣告目前正在堅持下去。但是,更大的威脅是對Google的業務模式和未來增長的威脅。
現在,該公司正盯着被迫剝離其業務的關鍵部分的前景 - 不僅在廣告中,而且在Chrome和Chare的部分地區。在裁決後,Google股票下跌了約1.6%。
技術巨頭的法庭攤牌隨着技術部門處於戒備狀態而來:元,亞馬遜和蘋果是面臨艱苦的反托拉斯戰鬥的其他主要公司之一。
拜登政府和以前由共和黨領導的政府表明,大型技術的里根有罕見的兩黨共識。這提醒人們,如何控制技術龐然大物的戰鬥還遠遠沒有結束。正如一位分析師所說:“大型技術的時代無法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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