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歐元區國家爲長期數字貨幣持有者提供一定的稅收優惠。例如,德國對投資者持有超過一年的資產收益或利潤低於 1,000 歐元徵收 0% 的稅率。同樣,任何低於 256 歐元的加密收入都是免稅的。
這與一年內轉讓股份所收取的 45% 的稅率形成鮮明對比。
比利時還對個人投資者從加密貨幣中獲得的長期資本利得徵收 0% 的稅。不過,這有一個附加條件:交易必須符合持有人通常的私人資產管理的一部分。然而,短期收益的trac稅率爲 33%,而專業加密貨幣活動的收入則採用更高的稅率。
盧森堡的情況也是如此。在這裏,交易者持有超過六個月的加密貨幣enj享受 0% 的資本利得稅稅率。但六個月內出售資產的收益須繳納 42% 的累進稅率。其他採取類似激勵措施的國家包括馬耳他、塞浦路斯和克羅地亞。
人們對加密貨幣的接受程度越來越高,這使得我們有必要重新思考未來如何處理加密貨幣的稅收。這一轉變背後有兩項舉措:加密資產報告框架(CARF)和加密資產活動報告稅務管理(TARKA)。
CARF 旨在通過建立全球可接受的加密相關交易報告標準來提高稅收開放性並遏制稅務欺詐。 TARKA 則通過在 48 個初始成員稅務機構之間實現協同作用來補充 CARF 的推動。
這兩項舉措將使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受到更嚴格的審查,迫使他們更新系統以適應其增強的報告責任。與此同時,稅務機關將擁有更多工具和手段來trac和執行隱藏的加密貨幣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