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明確指出, “只有獲得 VARA 許可的公司纔有權在迪拜境內/從迪拜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管理局始終堅定地致力於保護消費者和投資者,並維護市場誠信。 ” VARA 監管事務和執法部門還指出: “我們的首要任務是確保迪拜的虛擬資產生態系統對消費者和投資者而言保持安全,同時爲合規實體提供一個進步的環境。市場執法行動發出了一個強化信息:VARA 不會容忍任何未經適當許可的運營嘗試,也不會允許未經授權的虛擬資產活動營銷。我們的營銷法規進一步強調了迪拜對確保透明度和始終保護利益相關者利益的承諾。” 所有相關實體均已被指示立即停止所有活動,並停止進行任何虛擬資產服務的營銷或廣告。 本輪對每個實體的罰款從 50,000 迪拉姆(13,000 美元)到 100,000 迪拉姆(27,000 美元)不等,具體取決於此類違規具體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 就在VARA發佈其營銷法規之後,該法規表示旨在加強在迪拜運營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 (VASP) 的監管框架,但其影響超越了整個阿聯酋和海灣合作委員會地區。 VARA 推出了全面的營銷指導文件,爲在該地區從事營銷活動的 VASP 提供清晰且可操作的見解。新規定於2024年10月1日生效。只有獲得 VARA 許可的實體才能提供虛擬資產服務
VARA 公佈營銷規定